Thursday, February 26, 2009
Saturday, February 21, 2009
Thursday, February 19, 2009
Metamorphosis
看罷37屆香港藝術節,冰島西港劇團改編Franz Kafka(卡夫卡, 3412號小行星以他命名)的作品<變形記>, 有很多感觸. 這套劇表面很荒誕, 講述一個家庭中一向勤力的兄長, 一覺醒來卻變了一隻令人噁心的大爬虫!而家人又聽不明他想講什麼, 起初妹妹還同情地供應食物, 後來因為他嚇跑了新來的三個房客, 被家人除之而後快.它探討的是人的本質、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 和人面對極端境況時的反應.
「《變形記》是一個很出色的故事,說的是當一位家庭成員異於其他成員時,人們有什麼反應;這種事在現實裏不斷發生,人們會突然發現身邊人改變了,不再是整體的一員。開始時反應不大,最後卻失去控制,像二次大戰的大屠殺,或是盧旺達和前南斯拉夫的種族清洗。在《變形記》中,兒子變成一隻蟑螂,那明顯是象徵家人怎樣看待他。起初,家人試着與他生活,但漸漸地,他們失去耐心,把他關起來,甚至虐待他。我認為這故事很重要,很想告訴大家,也很想參與其中。」
小狐仙、Schindler list、not God、
(未完待續)
Saturday, February 14, 2009
Thursday, February 12, 2009
Saturday, February 07, 2009
金融中心 與投資者保障
辭典析義(二)﹕金融中心 與投資者保障 2009年2月8日 文 向問天
【明報專訊】由北美回港定居,還不到一年,每天在這個號稱全球X大的金融中心生活,最難適應的不是天氣,而是見到投資者遇到的不公平待遇。
二○○八年中,正值港股熱火朝天,每天行過或大或小的銀行,見到散戶如癡如醉地盯股票報價機的熒幕,當中大部分是不用上班的「牛頭角順嫂」,筆者心中經常感嘆,香港大部分的散戶,對投資認識不深,卻又喜歡跟紅頂白,很難不成為大戶和股海大鱷的點心。
這十多年來,隨社會日漸富裕,各種日新月異的金融產品又令人眼花撩亂,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,理應是加強保障投資者,而不是採取一種「投資者自己執生」(Buyer Beware)的態度。
財金高官態度突顯監管不足
講到金融產品日新日異,一次去銀行,被櫃小姐推銷一隻什麼保本基金,拿了幾頁紙回家看,產品結構之複雜,連我這個涉足期貨、股市、期權二十年的投資者,也只能看得一知半解,更何是一般的收息客和投資者?金管局根本不應容許銀行讓沒有受過證券課程訓練的職員,向普羅大眾推銷如斯複雜的金融產品,其後雷曼迷債引起的軒然大風暴,其實是有可尋的。涉及多達四萬名事主和二百億金額,更顯出問題的嚴重。
出事之後,作為金管局主席的任志剛,居然認為現時的監管已足夠,金管局已向銀行發出足夠指引云云。這種說法,實則迴避了問題的重心。身為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更認為「迷你債券品牌名稱,沒有規管上的意義……」你可以認為筆者以偏概全,但是筆者深信一葉知秋,單憑上文兩位港府財金高官的說話中顯出的態度和識見,便可知道香港的投資者處身於一個十分不足夠的監管環境之下。
及後雷曼事件的發展,報章中有不少報道,然而令筆者感受最深的,是有時路過中環,見到不少雷曼迷債事主在多家銀行門外天天抗議的場面,其實在一個對投資者有足夠保障的地方,既可向證監會投訴,又可集體訴訟,根本不必出現這樣的鬥爭場面。這些場面引發筆者想起多年前在加拿大的一些親身經驗。
加國保障投資者有別於香港
長話短說,大約十年前,家父在加拿大某銀行旗下的折扣證券公司開了戶口,戶口是銀行開的,填表時,職員已清楚列明戶口持有人是「非居民」身分。兩年後,銀行職員才發覺開戶表格到了折扣證券行手上,戶主的身分錯誤地寫成加拿大居民,因此由他們建議買入的加拿大政府國庫券所收到的利息,要納百分之二十五的稅款,兩年以來,這筆要補交的稅款,合共約港幣二十萬元。
當年的交涉,由於語言的障礙,由筆者負責,在補交稅款後,筆者當然是據理力爭,要求證券公司賠償,理由是證券行職員違反了證券從業員的第一守則——認識你的客戶,錯認戶主的非居民身分,從而作出有誤導性的投資建議,致令戶主蒙受損失!類似的事件,在加拿大時有發生,傳媒亦不時報道,例如有年老的投資者,開戶時表明要穩健收息,如果為了多賺佣金而膽敢為投資者建議和買入高風險的仙股,一旦投資者有損失而告上證監會,輕則要賠償損失和罰款,嚴重者有釘牌的可能!結果事件的發展一如所料,兩個月內,證券行作出百分之百的十足賠償!
加拿大與香港對投資者的保障,是不是有天壤之別?
作為一個金融中心,要求的不單是龐大的整體市值和交投量,更需要有透明和嚴格的監管和對投資者有足夠的保障。今天,在零售市場賣假貨都會被檢控,但香港的監管機構,居然會容許高風險產品,包裝成債券出售,而影響層面之廣,監管當局處理事件之拙劣,已經大大破壞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。在合理賠償真正被騙的雷曼迷債事主之餘,香港政府也必須下決心大大提升金融監管水平,香港,再也承受不了多一個雷曼事件了。
財技
辭典析義(一)﹕財技 2009年2月8日 文 向問天
【明報專訊】大抵是因為電盈私有化的風波,老編想我寫寫財技。
首先,什麼是財技?其實,與很多新生事物一樣,財技一辭,是最近才出現,並沒有很明確的定義,籠統而言,所謂財技,是指一些上市公司的大股東,利用一些會計技巧、槓杆作用,加上供股、收購、私有化等手段,而達成本身的目的。一般而言,用的手法都是合法的,可是論及是利己還是對小股東有利,就真是見仁見智了。
在這個資本主義社會,除了人才外,做生意最重要的便是資本。大部分小商人,都只有不太多的資本(三幾千萬已算是不錯了),而銀行的信貸通常又有一定限度和不少限制(如落雨收遮),所以想把生意快速做大,上市是一個吸引的途徑。例如以五千萬控制一間市值一億元上市公司A的過半股權;然後又透過A控股另一間上市公司B;B又控股之下的另一間上市公司C,這樣便可輕易以一元本錢做到十元資本才能做到的生意。而通常生意愈做愈大時,主理人的薪金亦可以同時水漲船高。這便是第一種財技,達到以小控大之目的,對小股東而言,作用是中性的。
易搵小股東數
《信報》的曹仁超兄寫過,這個世界上有兩類上市公司主席,一種是同小股東搵錢,另一種是搵小股東的錢。而美國股聖巴菲特亦有類似講法,股票不用來炒,而是與大股東合股做生意,大股東的投資和做生意的眼光固然重要,但其品德、誠信卻同樣重要,若缺乏誠信,對方愈叻愈懂玩財技,對小股東只會帶來愈大的傷害。
正派的大股東,如巴菲特,固然會致力做好企業的業務,支取合理的報酬(巴菲特年薪八十萬港元),股價長期而言也會隨盈利增長而上升,大股東與小股東同樣得益。然而對於不少心術不正的大股東而言,這正財實在太難也太慢,還是搵小股東數來得容易。而方式可說是層出不窮,最容易的,是不論公司賺蝕,每年個人(或甚至王親國戚)都出一千幾百萬的薪酬,當中起碼有一半或以上是小股東負擔的。大股東把自己的私人物業或生意高價賣給自己主理的上市公司,又是賺快錢的另一方法,雖然有所謂獨立的估值公司做參考,但講明是估值,都是「估估」,尤其付款的是上市公司,估價公司往往好識做,一幢物業原本值五千萬,若果能以七千萬賣給一間大股東佔百分之五十股權的上市公司,大股東便可從小股東身上取得一千萬的數。環境好股價上升時,大股東會藉發新股收購其他企業,雖然不少研究指出,這類收購合併不一定對上市公司長遠有利,但不少大股東仍然樂此不疲,原因是通常市值愈大,可以支取愈高的薪酬,也可以有更大資本去玩更多財技!
財技無好壞之分
好了,長期只顧玩財技而不務正業,又或是遇上經濟不景氣,公司不斷蝕錢,引致股價長期低於每股資產淨值,那樣又有「低價大比率供股」招數可玩,假設股價五毛,但每股資產淨值有一元,這時如果大股東以每股兩毫半一股舊股供三股新股,那末小股東就真是供又死,唔供又死!因為唔供,股權會被大股東攤薄;但若死跟照供,又只會雙手奉上更多銀被大股東魚肉!噢,我還寫漏了,一旦有些更好的自肥財技又嫌小股東阻頭阻勢,不防花些少銀,低價把公司私有化!那麼以後就自己想點玩都得!今次電盈李澤楷能夠藉私有化派發一百七十億股息,有望能夠不花分文而將電盈私有化,便是玩弄財技的表表者之作。
財技本身並無好壞之分,只在乎大股東如何運用。小股東能否趨吉避凶?除了靠眼光,還要看造化了。
Wednesday, February 04, 2009
Avoid Boring People
Sunday, February 01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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