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rch 16, 2011

歷史怎樣記載你?

歷史怎樣記載你? — 向問天


人生在世,總是希望別人記得自己,是故不分中外,不論是中國的歷代帝王,還是埃及的法老王,都喜歡生前便開始興建宏偉的陵墓。報載「武漢富商巨資建活人墓,查違規被拆」(明報3月1日A21版),又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。依我而言,人生在世,與其追求別人記得自己,倒不如想想:「歷史怎樣記載你?」

從名字說起

這個世界上,差不多每個人和每件物件,都有一個名字。

很喜歡看白髮魔女傳,戲中很感動我的一段戲,是講林青霞飾演的魔女,一直只被人叫做狼女,直至她遇上救她一命的對頭人-------武當的卓一航(張國榮飾)給她改了一個很美的名字,從此她叫做練霓裳。有了名字,似乎她才正式成為一個人!可見名字可以是非常重要的。人犯罪後坐牢,其中一個刑罰,便是被遞奪了名字,變一個號碼。

據聖經創世記所言,神用塵土創造了阿當之後,覺得「那人獨居不好」,便用阿當的肋骨為他造了一個女人。阿當給她起名叫夏娃,因為她是他「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」,或許,從此人類便有了名字。

為人父母的,望子成龍,於是就有很多振邦、國樑之類。我們也經常可以在一大堆文字中,一眼便看到自己的名字。大多數人,都很在意自己的名字。

但別人是否也同樣看重你的名字呢?

呢個世界上最重要的書,大部份都是在畢業後才讀到的,Joseph Hallinan 的Why We Make Mistakes 肯定是其中一本,第2章「We All Search for Meaning」提到,在七十年代,著名的心理學家 Harry Bahrick 曾做過一個實驗,原來一班中學生畢業後五十年再聚,仍然有73%的人可以從面容上認出大家是多年前的同窗, 但只有18%能記得對方的名字!另外一個多年前在英國測試的實驗亦指出,當向一班聽眾講述一個虛構的人物故事時,有69%的人記得故事主人翁的工作、有68%人記得他的嗜好、有62%的人記得他的故鄉,但只有31%的人記得他的名字!由此可見,沒有了背景資料和做過的事,一個人的名字其實是沒有多大意義的。

每個人的名字,對於認識他/她的家人、朋友,一定有其意義;然而對於一個地方、國家和民族而言,又要是什麼名字才特別有意義?菜園村,原本只是一個藉藉無名、與世無爭的農耕村落,卻因為喚醒了香港市民的本土保育意識,而變成了一個家傳戶曉的名字;劉曉波,原本只是一位學者,卻因為對祖國的關愛、被以言入罪和被重判,成為中國的良心、諾貝爾和平獎得主,名垂青史;德國的數學家高斯 (Gauss),是個數學天才,貢獻良多,德國政府在面額十馬克的鈔票上,印上他的肖像去紀念他。這些人名地名,便因此而變得特別有意義。

要推算一個人的知名度或受注重程度,向來並不容易,不過自從網上維基百科的出現,筆者發現到一個有趣現象。表面上看來,維基百科是一個人人都可以做作者寫作加條目的網上百科,價值似乎不大;但當你明白將你的名字加入條目的人會不時更新資料,又是另外一回事了。上文提及的數學家高斯,在維基上共有97 種不同的語言記載他的生平和貢獻;劉曉波得奬是最近的事,但亦已有67種語言的維基記載;全球投資天才巴菲得,有56種語言記載;而本港首富,則只有18 種不同語言的維基記載。固然,我們不能否認,不同行業職業的人,商人、學者、藝術工作者、人道主義者,對社會都有貢獻,然而,我們不難看出,這個世界的確有普世價值這回事。在世人的眼中,科學、人道精神、藝術都遠較金錢重要。

生命之美,不在結果,而在歷程

香港,是一個價值觀被扭曲的社會,不久前在 Facebook 看到一則發人深醒的文字:「房子是用來住的地方,而不應該是年青人的人生目標!」同樣,金錢也不應該成為人類追求的人生目標。每個人生命的結果,都是死亡,有一個同樣發人深醒的故事,話說一個億萬富豪死後,有人問他的會計師,富豪留下了多少財產,滿以為會計師要計算一大輪,誰不知他隨即答上了一句:「他留下了他所有的一切!」生命的美麗和可貴,並不在於結果,因為每個人的結果都是「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」,生命的真正意義,在乎我們怎樣去有意義地過這個有限的一生,就如上文提及那本書第2章的題目:「We All Search for Meaning」,我們慶幸很多人為他們自己熱愛的科學、藝術、人道和人文精神,在他們享受生命的過程中,為人類的福祉做出了偉大的貢獻,而他們也成為歷史記得他的人。

然而,富人又有不同的留名方法。想與你分享占士力克的故事。

占士力克的墓地

年青時看過一套電視劇,講一個由任達華飾演的地產富商,投了一塊貴重地皮,當記者追訪他對地皮的大計,他幽幽的道出一句:「為朋友建一個墓地!」這樣豪情俠義之事,現實並不多見。文首提到的新聞,是武漢市一名地產商為仍健在的父親興建面積達一畝的豪華「活人墓」,論情操之高下?筆者不願置評。結果被發現屬違規建設,已被拆除。斗轉星移,一個半世紀之前,美國地產商占士力克 (James Lick) 斥巨資建成擁有當時世界最大望遠鏡的天文台,自己埋身鏡下,造福社會,卻是一時佳話。

力克天文台 (Lick Observatory) 位於三藩市市效,一百多年前由 James Lick 的遺產建成。

JAMES LICK, 1796年在美國賓夕凡尼亞州出生,自十三歲起由父親傳授一流的木匠工藝,年青時與一間木廠老闆的女兒相戀,其後女方珠胎暗結。LICK 向女方父親提親時,就如粵語長片橋段,對方認為LIC太窮而固意丟難,要他有朝一日擁有與自己一樣大的木廠,才肯將女兒嫁給他。LICK在衝出門口後又衝回來講了一句話:「終有一天,我要擁有一個令你相形見拙的大木廠!」

之後LICK去了紐約,學習造綱琴的手藝,學成後自立門戶,是為1821年。後來他知道自己做的鋼琴大多外銷南美洲,LICK深明生意之道,物離鄉貴,為了賺埋中間人的一份利潤,好得早日完成當日自己誇下的諾言,不惜遠涉重洋,到南美自己製造直銷網琴,如是者在政局動盪的阿根廷、智利、利馬轉戰,一去便差不多三十年!

1848年,LICK終於鳥倦知還,帶著生財工具和當年價值三萬美元的祕魯金條,在美國西岸當年人口只有一千人的三藩市上岸。俗語說:「小富由儉,大富由天」,到步後僅十七天,加州便爆發尋金熱,他當然不會執輸,但短短一星期,他便知道自己不是「濕手濕腳」的淘金料子,便改而投資地產。由於正值淘金熱,三藩市的人口,在短短兩年內上升20倍,變成一個人口兩萬的小城市。LICK的地產投資亦自然水漲船高,變成了百萬富翁。由於通貨膨脹,今日的百萬富翁已經不大「值錢」,然而以平均每年通脹3%計算,1850年的一百萬,約相等於今天的一億元!

發達之後,LICK沒有忘記自己三十七年前許下的諾言,他花了二十萬美元(今天的二千萬),在GUADALUPE河邊建了一座用上最好材料和機器的木廠。雖然明知當日對自己白眼的人應已去世,LICK還是叫人把木廠的相片送去故鄉。LICK為人的執著,於此可見一班。

到了晚年,LICK打算為自己建造紀念碑,起初,他計劃動用一百萬元(當時估計他的財富約三百五十萬),為自己和父母建造高大遠遠可見的銅象,後來朋友說這極顯眼的目標會在海戰中被敵人作為目標炸掉,他才放棄計劃。後來他又想仿傚法老,要在三藩市中心建一座比埃及大金字塔更大的金字塔,地皮不是問題,因為成條街的地皮都是他的!幸好最後在幾個人的影響之下,他決定將自己葬身於一個對科學有貢獻的大望遠鏡之下。

根據傳說,在1860年,LICK遇上一個叫GEORGE MAPEIRA (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George_Madeira)讀天文的學生,從他的小型望遠鏡中,LICK看到星空的奇妙,傳說MADEIRA 對LICK說:「假若我有你的財富…….我會用來建造全世界最大的望遠鏡。」

JAMES LICK卒於1876年,享年80歲,逝世之前,他已將遺產交由信托人管理,大部份用來建造LICK天文台。4年之後動工,由於兩塊主鏡中的一塊,在運送途中損壞了,到了1888年,當時世界最大的36吋折射鏡才建成。由於鏡長57呎(重25,000磅),觀察不易,因此亦建造了一個3,500平方呎的可升降平台,方便天文學家在目鏡觀察。

在LICK天文台之前,大部份天文台都建在位於平地的大學附近,方便觀察,但LICK天文台的設計卻認為高山 SEEING 好,又較遠離光害,因此選址在三藩市東的HAMILTON山之上,可說是開後世風氣之先。

就是這樣,深深明白到人「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」的道理,JAMES LICK選擇了捨自己的財富貢獻給科學。在西方世界中,類似的例子並不罕見。

EDGAR WILSON AWARD

或許是物以罕為貴,又或是因為其美麗和變化多端,自古以來,彗星成為不少人研究、贊歎和找尋的目標。

EDGAR WILSON先生,是個美國肯得基州的商人,他對彗星的喜愛可說是至死不渝。他在1976年逝世前,立下遺囑成立了基金,將基金每年的收入平均分給發現新彗星的業餘天文學家。在互聯網上找不到很多WILSON先生的資料,不知何故,基金要遲至1999年才正式運作,首年奬金高達兩萬美元。老實說,奬金不算少,也不算多。然而重點不是奬金的多少,而是WILSON先生「遺愛人間」,不但生前喜愛彗星,更以遺產奬勵後人將這種自己喜愛的科學研究繼續下去,實其志可嘉也。

從諾貝爾到邵逸夫

原藉瑞士的發明家諾貝爾先生,以發明無煙火藥致富,卻深悔後人將其發明用於戰爭上,於是成立了諾貝爾奬,不論國籍,表揚對人類有重大貢獻的人士,分為和平、文學、物理、化學和醫學五大類別 (後來加入了經濟一項)。個多世紀以來,已成為學術界無比專崇的榮譽。

社會不斷進步,諾貝爾奬雖然崇高,但未必能表揚其他領域,或許有見及此,香港的邵逸夫先生在2003年成立了邵逸夫奬,先後設立了天文、數學和生命科學三大類别,以後有需要或會再加增,每年頒發一次,奬金一百萬美元。

年輕的時候,筆者總覺得高調地捐款(例如買個什麼總理位呀、建個什麼樓呀)的人有點沽名釣譽,及後年事漸長,漸漸認同在一個商業社會,只要不是「口惠而實不至」,就算真的是用捐款去換取名聲,仍然是對社會做了有益的事。以上文提及的人物而言,他們所留下的,其實不單是他們的名聲,還留下了他們的價值觀和給後人一種不滅的精神,很值得後世人效法。而他們也成為歷史記得他的人!

文: 向問天